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时需通过省人事工资系统提交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分别填写《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审核表》和《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志性业绩审核表》,分别填写《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审核表》和《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标志性业绩审核表》,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管理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各申报人员所在初、中评委(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报送推荐工作,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选择“2022年度浙江省农业技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或“2022年度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选择“2022年度浙江省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或“2022年度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选择“2022年度衢州市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计划”,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情况审核表》、《农业技术(工程)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志性业绩申报审核表》(适用于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或《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适用于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评审委托书》(适用于自主评聘单位、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及外省申报人员)、《其他附件材料》(如:近36个月的省外缴纳社保证明等),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情况审核表》、《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自评分表》和《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适用于自评分申报人员)、《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审定表》(适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人员)、《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志性业绩申报审核表》(适用于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评审委托书》(适用于自主评聘单位、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及外省申报人员)、《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视同论文材料审核表》《其他附件材料》(如:近36个月的省外缴纳社保证明等),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情况审核表》、《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自评分表》、《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适用于自评分申报人员)、《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审定表》(适用于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人员)、《其他附件材料》(如:近36个月的省外缴纳社保证明等),并按照所属关系提交对应的主管部门或初、中评委审核推荐(如:江山市单位提交至“江山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提交至“衢州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二、有关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1.申报人员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三、初、中评委网上推荐评审衢州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我市申报农业技术(农业工程)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推荐评审,各县(市、区)农业相关初评委负责各地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推荐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