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要求,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工作实际,现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鼓励和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和辅助管理等事宜通知如下,高度重视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依托科学基金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各依托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合理设置科研助理岗位,要认真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开发新的科研助理岗位,最大限度吸纳有志于投身基础研究相关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参与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和辅助管理等工作,加强科研助理岗位服务鼓励依托单位协调多个科学基金项目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留归依托单位使用,对于依托科学基金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引导本单位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配合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招聘工作,定期掌握本单位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聘用高校毕业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