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拟在阳江市南鹏岛南侧海域建设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项目,项目位置:阳江市南鹏岛南侧海域,申请用海单位:中广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用海面积(公顷):667.0267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海上风机、海上升压站、补偿站)为145.4010公顷,申请用海27年,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