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7日关于促进京津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平台发展的推进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如下措施:一、政务服务(一)对承接的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的京津产业项目,(二)对在威县高新区落户的京津企业和重点项目,对新招录在我县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项目、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三年以上的,对新招录在我县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项目、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补助标准:引进1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补助2000元/月,引进1名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补助3000元/月,确定威县人民医院、威县中医院为我县京津项目职工定点救治医院,京津项目企业职工选择在京津参保的,京津项目企业职工选择在我县参保的,保障我县京津企业高管子女接受教育,三、财税支持(八)对京津整体搬迁至威县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前两年参照当年企业对县本级财政贡献给予企业等额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参照当年企业对县本级财政贡献给予企业50%等额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九)对在威县高新区落户的京津企业和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