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128号,拟组织开展2022年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申请认定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应符合《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择优确定2022年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名单并授牌,2019年认定及通过复核评价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应按照申请认定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程序和要求准备复核评价材料,市经济信息委对已认定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附件:1.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3.2019年认定及通过复核评价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6月30日附件1渝经信发〔2020〕128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对《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渝经信发〔2014〕72号)进行了修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2020年11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四条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委)联合重庆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示范企业认定的相关管理工作,第七条认定申请企业向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第八条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数据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第三章评价与管理第十一条示范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情况通过区县经济信息部门上报市经济信息委,(单位名称)符合《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