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获悉,沈阳市科学技术局近日发布《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分别为《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科技企业引进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成果转化人才团队引进培育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园(区)补助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高端外国专家资助计划实施细则》《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沈阳市对入选国家“高端计划”外国专家给予配套奖励实施细则》,在《沈阳市科技企业引进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中,同时对企业中主持该项目的创新团队给予补助,具体支持标准为:引进高校院所创新项目,签订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不超过20%的支持,给予创新团队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不超过5%的支持,签订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的,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成交额(超出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30%的支持,给予创新团队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不超过8%的支持,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成交额(超出3000万元部分)不超过40%的支持,给予创新团队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不超过10%的支持,(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