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财政给予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具体兑现流程为:(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认定、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评选认定结果公示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提出兑现奖励资金请示,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提出兑现奖励资金请示,由市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由市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组织兑现奖励资金的文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和市财政局提出兑现奖励资金请示,由市财政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提出兑现奖励资金请示,由市财政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兑现流程为:1.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在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遴选认定结果公示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提出兑现奖励资金请示,具体兑现流程为:(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在省“支持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奖励企业资金到位后,(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对拟奖励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