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西南侧海域的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风机组装配套2000吨级专用码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2年4月7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联系电话:0580-3711605项目名称用海单位用海位置用海面积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申请时间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风机组装配套2000吨级专用码头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西南侧海域5.6280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由0.5448公顷变更为0.5523公顷,港池、蓄水等面积由5.0832公顷变更为5.0757公顷)工业用海——电力工业用海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2030年01月21日止(按原证书)附位置图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2022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