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7〕22号)相关规定和有关城镇申请,2022年6月,我局组织专家对南湖区凤桥镇、秀洲区洪合镇等10个城镇的省级园林城镇创建情况进实地考评,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查台账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进行全面检查,综合专家组考查意见,南湖区凤桥镇、秀洲区洪合镇、嘉善县陶庄镇、嘉善县干窑镇、平湖市林埭镇、海盐县沈荡镇、海宁市丁桥镇、海宁市斜桥镇、海宁市周王庙镇、桐乡市濮院镇10个城镇已达到浙江省园林城镇标准,拟向省建设厅推荐上报,现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邮寄或电子邮件进行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7月15日联系人:邱金梅联系电话:0573-83990119(兼传真)电子邮箱:jxyuanlin@163.com联系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2022室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