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修订了《威海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就加强威海市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第三条市技术创新中心以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第四条市科技局负责全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管理和宏观指导,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市技术创新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第六条市技术创新中心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市、区两级科技管理部门指导和支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第三章建设条件与程序第七条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结合全市七大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链进行布局,提出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领域和方向、建设模式、重点任务等,决策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发展和人财物等方面事项,第十三条牵头建设单位是市技术创新中心投入的主体,第十六条建立市技术创新中心动态管理机制,支持市技术创新中心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一体多翼的创新平台体系,支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院士工作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