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国企:现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第三条扶持对象为区内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在区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质量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受区域限制),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质量、标准及品牌创建和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等工作,第三章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标准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品牌建设,给予5万元的奖励,给予5万元奖励,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且年度内获得新授权发明专利成果3项以上(同时缴纳5年专利年费)的企业,2022年1月以来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后年度产值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给予20万元奖励,(二)年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原创技术成果权力化5项以上(含5项)不足10项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企业,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资助,相关文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新闻发布会解读: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