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将组织实施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省、市(州)政府所属高校和科研单位,省内注册的科技服务类企业,2.市、县(市、区)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3.省(市)属高校、科研单位与市县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或实施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省(市)属高校、科研单位和各县(市、区)限报1个项目,各高新区根据上年度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结果分配申报指标(见附件,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项目资料的行为,不再受理该申报单位(人)的项目申报,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6.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单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单位公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扩权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主体填报的内容进行在线审核推荐,附件: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2.湖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格式)3.高新区申报项目数额分配表湖北省科技厅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