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清流货运站至楼下道路接线工程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新建城市支路和城市桥梁,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见附表1附表1内容要素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陆生生态①在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完毕后,②水土保持落实监理、监测工作应到位,落实措施——地表水环境①在桥梁施工时,并应采取河岸桥墩基础施工下游方向设置临时挡墙、各桥墩设置沉淀池等临时防护措施,②施工场地按照水保措施设置沉淀池、中和池和隔油沉淀池等生产废水处理装置,落实措施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声环境①敏感点应避开居民区的午间和夜间休息时段,②本工程道路中心线外两侧区域规划建设敏感建筑,《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振动————大气环境①运输车辆防止超载,落实措施固体废物①施工垃圾临时堆放时,落实措施——电磁环境————环境风险——①调查已采取的危险品运输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落实措施环境监测施工期间制定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措施运营期定期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道路沿线环境质量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