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工信局工业发展股,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发改局投资股,一次性分别给予省级龙头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工信局工业发展股,区级相应叠加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区级相应叠加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商务局外资外贸股,单家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商务局外资外贸股,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商务局流通业发展股,按企业纳统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区工信局经济运行股,再给予20万元奖励(再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财政贡献额),每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对被认定为区级应急供应网点的企业按0.2万元/年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