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2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超博”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进入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直接入选“超博”计划1.“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四)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1.已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和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人员,2.已列入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本市综合性人才培养资助计划的博士后人员,二、资助标准(一)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二)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的博士后人员,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rsj.sh.gov.cn)下载、填写本通知所含《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1.流动站设站单位:根据《2022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确定的申报名额产生本单位推荐人选,以下人员不占本单位申报名额:(1)符合基本条件的当年度“博新计划”入选人员,由基地根据《2022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确定的申报名额择优申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电子版《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1份(附件3、附件4、附件5,通过本单位推荐的申请人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n)—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设站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递交获选人员的书面申报材料备案,附件:1.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2.2022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3.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流动站)4.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工作站)5.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创新实践基地)6.申请材料及要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