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符合北京市《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第五条中“(一)、(二)项”规定的岗位补贴标准的登记失业人员,给予每年5000元、最长不超过5年的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即可申请连续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三)鼓励登记失业人员规范就业,即可申请8000元的一次性个人就业补贴,给予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补贴,根据实际情况每机构每年给予不超过20个工位的免费创业工位资金补贴,单次创业课堂培训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于为创业者、创业企业提供创业帮扶、指导及创业服务的导师每次给予2000元导师补贴,补贴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支持创业服务机构举办创业大赛、项目路演、创业沙龙等活动,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对在政府主导的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创业企业或团队,每个职业(工种)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