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事项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密集型企业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及其他知识产权促进事项,分别针对知识产权创造、项目建设、各项专利奖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发展与运用及知识产权服务确定了奖励标准,开展以发明创造为主的知识产权项目建设、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项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企业积极参与上级知识产权项目建设、申报的奖励,根据企业情况给予不超20万元的奖励,企业凭版权作品入选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奖励不超过5万元,入选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产业转化重点项目奖励不超过5万元,入选苏州市重大版权推广运用计划项目、版权工作示范单位推进计划项目奖励不超过5万元,对当年度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0.2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每件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奖励,每件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12万元、5万元的奖励,每件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每件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2万元、2万元的奖励,每件分别奖励不超过5万元、不超过2万元,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2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