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落实《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凡在吉林市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和贸易型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授权;2.经营状况稳定,(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2.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三、组织实施(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负责组织本区域申报工作,(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于2022年7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及推荐函上报消费品工业处,《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635224879@qq.com,(二)入围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质量监督,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附件:1.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2.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