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1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我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现状,对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的规定和条件,由各市州工信局组织符合条件的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二、申报单位应重点围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品牌能力提升、融资促进等领域,近一年内深度参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并开展专题活动2场以上(深度参与是指作为第一主办单位或第一承办单位、第一协办单位开展专题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参与“破零倍增”专题活动30家以上,近一年内深度参与中小企业“两上三化”行动并开展专题活动2场以上,组织企业参与“两上三化”专题活动30家以上,近一年内深度参与“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行动并开展专题活动2场以上,组织企业参与“湖湘精品”专题活动30家以上,深度参与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活动并开展专题活动2场以上,组织企业参与融资专题活动30家以上,三、请各市州工信局指导申报单位按照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工信厅企业函〔2022〕131号文件要求,于7月1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