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1年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补助资金,二、资金来源《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1〕463号),三、补助范围丹东远洋渔业企业四、补助方案辽宁国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大平渔业累计运回辽宁口岸自捕鱼水产品合计净重7,956吨,依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1〕463号),补助辽宁大平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补助资金238.68万元,公众如对以上补助方案有疑义,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于7月12日前反映,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邮政编码:118000电话:0415-3102511传真:0415-310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