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县发展和改革局应当建立本级政府投资的项目库,加强对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储备,第八条政府投资资金按照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跨行政区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报上一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在线平台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以及政府投资有关政策,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第十六条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第十七条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二十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汇总本级有关部门的政府投资计划申请,与县财政局衔接拟定年度政府投资资金规模,统筹编制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经批准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是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未纳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资金,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第三十四条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对政府投资负有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