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我县工业和信息化乡村振兴建设,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1〕162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资金300万元,工业绿色发展资金20万元,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经研究决定,将相关资金安排如下:序号业主单位安排资金额度(万元)备注1旺苍县经济开发区30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2四川枣林茶业有限公司30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建设3旺苍县金源农业有限公司304旺苍县园区中小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0企业业务技能及人才培训5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50特色产品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6旺苍县苍龙酒业有限公司10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7旺苍县新程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8四川膳本善杜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9旺苍县伍原食品有限公司2010旺苍县鼓城山酒业有限公司2011四川禾韵农业开发有限公司712广元松善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613旺苍高阳碧峰茶叶有限公司2014旺苍县小海中药材种植有限责任公司715四川鹿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16四川木门茶业有限公司10信息化平台建设17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创建绿色工厂公示期为7天(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2日),如对分配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资金即按照程序拨付,投诉监督单位: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旺苍县商业南街144号,邮箱:272278446@qq.com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