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政策要求,经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下列同志拟取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1.部门: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联系人:谢茗联系电话:020-837571323.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楼405室4.邮政编码:510030★按政策要求,除评委会统一进行评后网上公示外,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需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进行评后公示,评后公示完成后,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填写《评后公示表》(附件2),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不能使用人事部门公章),邮件主题请写明:申报人+评后公示表,(不接受纸质文件邮寄)附件:1.2021年度广州市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2.2021年度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3.广州市高级、正高级经济师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