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6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促进海南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制定如下措施:一、开发高校公共服务岗位,(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高等院校)二、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接收2022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可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三、推动企事业单位吸纳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组织一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责任部门: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四、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五、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对招聘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高等院校)六、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政策,(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七、落实体检结果互认,(责任部门: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八、精准开展困难帮扶,(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