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文件精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以“免申直返”的方式,拟对第四批符合条件的湘潭市建湘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精准拨付2021年度稳岗返还资金42,002.69元,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返还资金将拨付至用人单位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中登记的银行账户,对公示有异议的下列用人单位,请及时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事务科反映,联系电话:58526069,附件:2021年湘潭市本级稳岗返还企业第4批公示名单.xlsx湘潭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1月2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