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长寿区2021年度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现将申报长寿区2021年度商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方向在长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二、扶持方式及标准拟申报单位按程序申报、审核、公示后下达,按规定准备申报资料(一式三份),附件1、附件2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所有单位的必报材料,其余对照附件3中各项目所列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申报资料提交给区商务委,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提出拟支持名单、扶持金额,区商务委将审定的拟支持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由区财政局、区商务委联合下达资金文件,申报单位于7月30日前报送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辨,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2.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长寿区2021年度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4.2021年度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政策标准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