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1、在徐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发展项目(A类)支持驻徐高校、科研院所提升科技研发和服务地方发展能力,2、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项目(B类)支持企业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的高端化需求,二、申报条件1、在徐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发展项目(A类)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须是在徐州市境内的高校、科研院所,2、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项目(B类)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须是在徐州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3)申报单位具有相关研发条件、技术团队和产业化生产能力,(4)申报项目已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应明确具体的关键技术、产品或装备系统等,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3)申报单位具有相关研发条件、技术团队和产业化生产能力,三、组织方式1、在徐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发展项目(A类)财政支持资金由市级承担,申报项目须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淮海国际港务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申报项目须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淮海国际港务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