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民创发〔2022〕12号根据和静县《关于申报2022年第二批和静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文件要求,和静县民创办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创建单位申报、逐级推荐、和静县民创办考核验收,现拟命名以下单位为2022年第二批和静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为接受和静县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命名单位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日内,通过电话、来信等形式向县民创办提出意见,公示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5日联系人:努尔曼古丽·哈斯木监督电话:0996-5018961附件:拟命名2022年第二批和静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和静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6月30日附件:拟命名2022年第二批和静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名单示范单位:1、和静县社会保险中心2、和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和静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4、和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人保财险和静支公司6、开都—孔雀河管理处诸小河流管理站7、开都—孔雀河管理处开都河中游管理站8、新疆和静洪通燃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