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科技企业、医院:为优化完善南宁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提高自筹项目管理效率和实施效果,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激励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南宁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方案》(南府办〔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南宁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请研提修改意见,于2022年7月6日(周三)下班前反馈至市科技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纸质原件请交换至64号交换箱,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nn5533812@163.com,附件:1.《南宁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修改意见反馈表2022年6月30日(联系人:陈宣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