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标准化工作指南》(国标委发〔2022〕3号)要求,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经长三角四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协商一致,并通过共同组织的专家论证评估,现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各项目相关承担单位要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及四省(市)地方标准制定的要求,广泛征求相关方意见,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按计划完成标准制定任务,附件:2022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pdf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