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根据《瓯海区高层次人才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瓯委人办〔2019〕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对第一批通过验收的1个项目及第二批通过第二期中期考核的1个项目,共计2个项目下达财政经费,请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项目经费要单独列账、核算,以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附件:温州市瓯海区第一、二批领军型人才科技专项经费安排表附件.doc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高教新区发展中心2022年6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