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县级名医(含中医)评选制度,支持以传统工艺备案的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加强县中医医院制剂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县中医医院制剂向新药转化,完善中西医协同协作医疗服务工作机制,县中医医院在2023年达到国家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县中医医院对康复科建设发展要加大资金和人才保障,鼓励支持各医疗机构依托县内外名中医专家资源,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与中药创新企业加强协作、共享资源,支持县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创新中药制剂,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申报调价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持公立医院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依托医疗机构、中药企业等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