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游河乡、吴家店镇等2个乡镇集体土地0.5163公顷、浉河港镇国有未利用地0.3614公顷,将转用土地范围、土地现状、使用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二、农用地转用土地范围和目的1、农用地转用范围:拟农用地转用游河乡孔畈村集体土地0.4144公顷,拟农用地转用吴家店镇太阳坡村集体土地0.1019公顷,拟农用地转用浉河港镇郝家冲村国有未利用地0.3614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2、农用地转用土地目的: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三、被农用地转用土地现状游河乡孔畈村现状集体农用地0.2374公顷(耕地0.1057公顷,吴家店镇太阳坡村现状集体农用地0.0840公顷(耕地0.0840公顷),浉河港镇郝家冲村现状国有未利用地0.3614公顷,补偿标准为57万元/公顷,到游河乡、吴家店镇、浉河港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2、被农用地转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如对地上附着物数量或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到游河乡、吴家店镇、浉河港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游河乡、吴家店镇、浉河港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异议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确认,其补偿内容以游河乡、吴家店镇、浉河港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