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主要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对象范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或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意见,四、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