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2〕1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2〕12号)文件精神,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到50%,通过社保系统后台数据对比,经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前期已返还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等58家大型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现拟补发稳岗返还资金(2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5日前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0799-6234767,附件:2022年萍乡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拨付名单(大型企业补差)公示.xlsx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9日关闭窗口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