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成果就地转化和创新团队建设,根据《杨凌示范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22年杨凌示范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杨凌示范区范围内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3.与相关领域1名(含)以上院士或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签约,有明确的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合作任务,与院士专家签订有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并已投产实现成果产业化或建站以来对工作站投入资金超过100万元,6.院士或专家携带成果在杨凌创办企业投产满一年且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可直接认定为工作站,二、申报材料1.申报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请填写《杨凌示范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2.申报单位与院士或专家前期合作的证明性材料、与院士或专家及其团队签订的前期项目合作协议(合同),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杨凌示范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政务大厦438室),3.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杨凌示范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的接收、形式审查,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发文认定为“杨凌示范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并授牌,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康静87038861370342776@qq.com附件:1.杨凌示范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doc2.杨凌示范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doc杨凌示范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章)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