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2〕1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2〕12号)文件,通过社保系统后台数据对比,江西良品铺子食品有限公司、萍乡市曦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55家单位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经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返还江西良品铺子食品有限公司等54家中小型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拟返还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石油分公司1家大型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5日前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0799-6234767,附件:2022年萍乡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拨付名单(2021年度第七批)公示.xlsx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9日关闭窗口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