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通知相关单位组织企业申报,并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都区经信局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做好宣传工作,经企业申报,我局初审,成都长之琳航空制造有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1日(二)反映形式: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64320039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电话:028-8397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