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珠海市税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5.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责任单位:珠海市税务局)7.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责任单位:珠海市税务局)9.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珠海市税务局)11.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保监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4.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二、工业扶持措施16.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8.拓展中小微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范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19.扩大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1.实施工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管委会)]22.加快兑现涉企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管委会)]28.加大对生活物资保障企业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34.加大力度支持民航企业纾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35.对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疫情期间获得的银行新增贷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各区政府(管委会)]七、提高服务企业水平37.推进产融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39.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