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东县高校及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人社文〔2018〕74号)的文件要求,巴东光明中学见习基地21人参加就业见习,经基地申请,已于2021年11月预拨3个月的见习补贴,现拟对21名见习高校毕业生拨付剩余2个月的见习补贴,毕业生就业见习范围按照《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东县高校及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人社文〔2018〕74号)文件要求:“在人社部门确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参加高校及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巴东县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的70%确定,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文件第十三条: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奖补,本次见习基地见习共21人(实际留用18人),具体见附件《光明中学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情况汇总表(2022年第一批)》,且有18人留校在岗,以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时间从2022年6月29日至7月1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补贴人员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