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美丽村庄建设方面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全域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试点,为高质高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高标准农田被占用进行补建的地块、被确定为现状农用地全域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试点村(镇)分别为补助对象中的第三种和第五种类型,开展现状农用地全域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试点,苏州市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全域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就是要有效解决占用公共空间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为建设腾出空间,三、推进零星农宅归并移位,加强农宅归并移位用地指标保障,复耕复垦指标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和空间形态,原村庄如果在原地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归并移位后新址基础设施相对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