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各街道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工作,充分挖掘停车资源,开放机关事业单位部分泊位向新区居民夜间错时共享,一、共享停车位开放对象:江北新区居民,开放时间:按照权属单位实际公布为准,二、办理程序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房产或租赁证明、驾驶证、行驶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开放共享单位申请,共享服务对象应与泊位供应单位签署停车共享协议,三、相关要求申请人须长期居住在江北新区,居住小区及周边无固定泊位、所在居住小区已对外实行共享、无共享停车违规记录的申请人优先,车辆须注册在申请人名下,停放车辆牌照须与申请车辆一致,车辆停放须服从泊位共享单位管理及相关防疫规定,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或违反共享协议累计达到3次的,江北新区将进一步充分挖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资源,为市民提供更多停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