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畜禽种质资源实行统一信息管理,研究起草了《海南省畜禽种质资源登记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海南省畜禽种质资源登记细则(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2022年6月28日海南省畜禽种质资源登记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促进畜禽遗传资源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对畜禽种质资源开展统一身份信息管理,第二条登记主体海南省内的国家、省级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第三条登记机构海南省畜禽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主体实施登记,包括编号、种质名称、资源类型、生物学分类信息、产地或来源地信息、系谱、特征特性、DNA指纹等分子信息、照片、保存方式(活体、组织培养、超低温)、研究利用情况、相关链接等,(三)种质资源共享信息,(四)审定的畜禽品种资源登记内容还应包括品种来源、选育单位、品种类型、审定编号等信息,包括支撑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种质资源相关研究情况、共享利用相关规定等,登记主体在海南省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上实名申请注册,录入畜禽种质资源信息,第六条共享与利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定期发布畜禽种质资源登记信息、公布可供利用的畜禽种质资源目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利用其实物及信息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和新品种培育、推广等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