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经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第五次局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将《深圳市中央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种猪生产性能测定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联系电话:0755-83070960)深圳市中央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种猪生产性能测定项目)申报指南一、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文件附件1),补助对象为承担2022年度种猪生产性能测定项目任务单位,要求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并拥有国家农业农村部评审认定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企业,结合《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8号)、《关于做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的通知》(农种畜函〔2021〕23号)等依据,工作任务为完成本年度不少于3700头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二、申报时间和方式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递交至市市场监管局,3.国家农业农村部评审认定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证明材料(验原件,四、审批程序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市市场监管局与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五、评审及验收程序承担种猪生产性能测定项目任务单位完成任务后,将2022年度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任务完成报告报市市场监管局,六、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