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相关单位、中央和省属在潭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了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工作,现就开展第四批湘潭市产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选拔范围近三年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工作,三、推荐选拔程序本次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选拔10人,单位研究确定产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园区)人选经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会同县市区(园区)人才办初审、汇总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市属单位人选经市直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向市科技局推荐,中央、省属在潭单位人选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产业科技创新人才参评条件人选名单,确定产业科技创新人才拟考察对象,由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及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拟评选对象建议名单,产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是推荐选拔第四批“湘潭市优秀人才”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评选范围、参评条件所规定的内容组织科技创新人才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和人才办要对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和资料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