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硚口区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区科经局起草了《硚口区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第二条加快培育创新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对符合我区三大产业发展方向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连续三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企业、两用技术单位认定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第三条加快科技成果推广落地鼓励企业吸纳高校、科研院所成果在我区转化,按该项目产业化的区级贡献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创新载体新引入符合我区“三大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商务局)第五条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对首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或连续两年增幅超20%的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最高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区级奖励,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年度区级贡献前十名的最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最高给予应用方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经局)第六条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对接市“410”工程,最高给予链主企业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经局、区商务局)第八条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升级人才安居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第九条强化科创金融支撑符合我区“三大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企业取得保证保险贷款,对代理本区内单位的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服务能力提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