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1〕1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施的实际情况,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需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条件畜禽规模养殖场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限养区内,重点扶持发展畜牧业产值增加效益明显的规模养殖场,全县范围内相关证照齐全的新建和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土地手续、环评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畜禽养殖备案(新建场无)等,二、申报时间从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4日,三、申报地点项目申报地点:祁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供销大厦1020室)申报单位要根据要求,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祁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