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担保服务支持重大项目融资能力,二、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四)支持债券融资发展,对我省企业、金融机构开展债券融资辅导培训,三、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六)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成本,对上年度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符合条件的贷款担保业务,四、支持金融机构更好服务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十)强化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正向激励,对于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机构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激励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贷款投放,(十二)支持做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支持上游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充分利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省级地方征信平台、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金融管理部门联合投资主管部门等通过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贷款需求,支持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项目前期规划提供融资方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