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打造升级版小微企业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经信局,邮编3211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107601856@qq.com,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联系人:余建军联系电话:0579-89019171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兰溪市经信局2022年6月2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