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我市2019-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清算工作,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中央奖励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2〕31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9-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53号》,本次下达我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2019-2020年度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92万元,按照省规定“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从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2019-2020年接入粤易充平台”的补贴条件,制定《云浮市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2021年度云浮市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标准按照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执行,公示期从2022年6月28日至7月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1.云浮市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申领主体信息.xls2.云浮市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说明.doc受理单位: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66-8817027电子邮箱:yf8817027@163.com邮政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6月28日。